二、对“教研”作出本源性的再认识与再理解
(一)对“教研”一词要有“再认识”的定义
1.再认识是对教育的不断研究和继续研究,也叫发展性教育研究
毛泽东同志在《实践论》中的一段话,深刻揭示了“再认识”以作为研究的哲学规律:“实践、认识、再实践、再认识“,这种形式,循环往复以至无穷,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,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。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,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。”[见《毛泽东选集》(合订一卷本)第273页,人民出版社1964年4月版]
教育研究何尝不是如此:在“实践、认识、再实践、再认识”的“循环往复以至无穷”的发展过程中得到研究的“再认识”。前者是指动态中的即进行再认识,后者是指进行再认识后的“再认识”,是一种研究(再认识)结果。乃至最后形成更为科学、合理(规律)的“再认识论”。这种再认识的研究,实际上是一种对教育的不断研究和继续研究,也叫发展性教育研究。